太像了真的母湯! 淺談音樂翻唱、致敬、抄襲、巧合

很久之前的新聞曾經報導過,這世界上,在兩個不同的時代、地區、國家、民族,可能有那麼一個人,與你長得幾乎一模、一樣!不過,在音樂的世界裡面,有沒有可能"剛好"出現兩個"長得很像"的音樂呢?
今天要來探究的就是音樂相似度太高的問題,聊聊翻唱、致敬、抄襲、巧合四件事!
---翻唱--- I cover you. 
顧名思義就是由歌手或素人將原曲改編,包括改編歌詞(常見的有把外文翻譯成自己的語言)、改編樂器及曲風(搖滾樂團變成抒情輕音樂)、改編節奏(快板變慢板)等等,翻唱音樂都會標示清楚原唱音樂的來源,讓觀眾可以同時品味原唱和翻唱的差異。

通常原唱都蠻歡迎大家來翻唱自己的歌,畢竟歌曲就是要越唱越紅嘛!能被到處翻唱的歌曲,除了擁有相當的大眾喜愛度,也代表這首歌在旋律等地方有很大的可塑性。

翻唱包括了唱片公司旗下的歌手,以及youtube上面越來越多的素人翻唱歌手。
而翻唱者本身具備人氣和才氣,例如唱片公司發掘了外國的好歌、幾十年前的名曲或是比較小眾的好歌,而讓自己的歌手重新翻唱、包裝,也因為有了歌手的人氣加持,可能為原唱和原曲迎來"事業第二春",也讓歌手的"新歌"變得更有故事性;另外,有些翻唱者具有極佳的音樂才能,很擅長改編歌曲,以及本身的音質很特別,會讓觀眾期待一首歌被唱出不同氛圍。

所以呢,簡單來說翻唱能為音樂帶來雙贏的局面!但是,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,雖然多數原唱者歡迎翻唱,但是翻唱也有可能造成侵權的!尤其是唱片公司在做翻唱音樂的時候,必須購買版權才算是合法的翻唱,或者是大型演唱會上的翻唱也必須經過妥善的協商。

✖版權沒處理好的翻唱悲劇:
青山黛瑪-留我在身邊(2008年1月)V.S.大嘴吧-永遠在身邊(2008年12月)V.S.梁靜茹-沒有如果(2009年)




梁靜茹(沒有如果)抄襲事件在媒體上鬧得沸沸揚楊,這首日本女歌手青山黛瑪2008年發行的<留我在身邊>,受到很多人的青睞。而台灣樂團大嘴吧則在同年爭取到這首歌的翻唱權,並且發行了他們的翻唱<永遠在身邊>。沒想到的是,梁靜茹的<沒有如果>這首歌隔年也跟著殺出來,一舉成為偶像劇敗犬女王的片尾曲,並且大受觀眾喜愛。

然而,這首歌很快就被媒體報導成"抄襲",既未獲得日本公司的授權,音樂內容也與大嘴吧的翻唱版本有太多相似處。過了好幾年之後,發行<沒有如果>的相信音樂終於坦承了是程序疏失,假設當時有照程序取得授權,這首歌應該是翻唱。

吧主覺得這首歌從此背上黑名真的很可惜,因為大嘴吧的版本還保留了一點日本原曲的風格,而梁靜茹的版本則是更貼近華語歌曲的風格,搭上梁靜茹溫暖人心的嗓音,以及重新改寫過的歌詞,整體而言都很棒!真的是可惜了...
---致敬--- Big respect!
致敬的做法通常是挪用原曲中的招牌元素,例如某幾段重點歌詞、招牌旋律、節奏或舞蹈動作等,不會像翻唱使用到整首歌。之所以有致敬,是基於想要紀念、回憶或者認可某個重要的人、事、物,不過到現在也出現了一些反面諷刺性的致敬。另外,有些歌手把致敬變成一種純粹的創作手法(形式化),來伸張自己想表達的概念,是不是有點"後現代主義"的感覺呢?

音樂裡面致敬原曲的部分是可以被觀眾辨識出來的,而且它們仍然承載著特殊的意義,可能是人們對於已故歌手的思念、經典歌曲的回味、重大事件及生活記憶的緬懷等等,歌手在"致敬"的同時也必須拿捏妥當,免得一不小心讓致敬變成了失敬。

歌曲除了讓觀眾不明自白致敬的點是什麼,也要標明原曲的資訊,比如把原唱列為共同創作者,與原唱分享歌曲收益,也是一種不錯而且雙贏的做法。

✔近年來最有名的致敬案例,當然就是:
Right Said Fred - I'm Too Sexy(1992年) V.S. Taylor Swift - Look What You Made Me Do(2017年)
泰勒絲使用了<I''m Too Sexy>裡面的副歌節奏,而原作者也很高興自己的歌相隔20幾年以後又重新被世界認識。





✖有點母湯的案例:
TLC - No Scrubs(1999年)V.S. Ed Sheeran - Shape Of You




每次出新歌都能在世界造成風潮的紅髮艾德,其實也屢屢被抄襲爭議纏身,好像大部分當紅歌曲都被爆出抄襲一說。而就<Shape Of You>這首歌而言,歌曲火紅後被人指出音樂片段跟TLC有9成相似,音樂公司也很快一個Move把<No Scrubs>的音樂製作人列為共同創作者之一,於是一波危機就這樣解除了(也省下很大一筆訴訟費)XD
所以...<Shape Of You>就從原創歌曲的行列中掰掰了,勉強算它是致敬吧!
---抄襲--- A copy cat.
抄襲是最、最、最要不得的事,任何知名歌手(不管歌手本身屬不屬於創作型),只要牽扯上"抄襲"兩個字一定會搞得自己和唱片公司聲望大跌......

抄襲絕對是不好的,但是撇除那些投機、惡意的抄襲以外,抄襲未必全然是創作者故意為之。嘗試過寫歌的人,想必有很多人都經歷過"寫出來的歌好像在哪裡聽過"、"創作到一半發現越來越像某首歌"諸如此類的困擾,這當然不是創作者樂見的情況。

有時候我們不經意聽到的音樂,大腦就自動建檔儲存了,更不要說是好幾年前聽過的音樂,就算現在想不起歌名是什麼,那種熟悉的感受是不會消失的。

我們再進一步去分析這種現象,創作的時候最需要的東西就是"靈感",那靈感是怎麼出現的呢?它是生活中受到刺激後,突然在我們腦袋裡冒出來的點子。舉例來說我們彈吉他(刺激),彈著彈著就想到什麼旋律(點子、靈感),於是一首歌就這樣創作出來了。
而"受到刺激後點子從腦袋冒出來"這件事,是不是跟我們的回憶一樣?看到一些熟面孔(刺激),就會激發我們去聯想,可是如果我們一時想不起來,那他就會變成一個有熟悉感的陌生人了!這就跟無意間抄襲的過程很像,創作者不知道自己的音樂是提取自不完整的記憶

如果遇到這種情況...真的只能盡量求助於旁觀者,自己聽不出來,但是周遭的朋友可能聽得出來,但如果很不巧大家都沒發現就讓這首歌發行的話,便構成了萬夫所指的抄襲這件事。
---巧合--- Just a coincident...
如果兩首歌技不是翻唱、致敬、抄襲,真的是剛剛剛剛好非常相似......
那也不能排除單純是巧合的可能啦!

這點比較見仁見智,吧主個人是可以接受這個論點的,因為人與人之間也會出現想法一致的情形,所以出現相似的音樂,就算再怎麼微乎其微也是有那個可能性存在。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麼,恐怕只有創作者自己知道......或者,創作者自己也未必知道,因為大腦是連主人都能騙的嘛!

那麼接下來,就再跟大家分享一些相似度超高的音樂吧!

越聽越像:
棉花糖 - 100個太陽月亮(2012年) V.S.Maroon Five魔力紅- Map(2014年)
(僅主歌部分)

兩首歌在主歌的地方有很微妙的相似!
你們聽,是不是?


DJ Snake, Lil Jon - Turn Down for What(2013年) V.S. BTS防彈少年團 - FIRE(2016年)


八十八、八十八、八十八分像:
Lady Gaga -Just dance(2008年) V.S. 八三么-東區東區(2012年)



Cheryl Cole- Fight For This Love(2009年) V.S. Somi宣美 - Heroine(2018年)


基本上一模一樣:

Lady Gaga-Telephone(2009年) V.S. Coed School男女共學-Bbiribbom Bberibbom(2010年)



Selena Gomez - Bad Liar(2017年) V.S. Suzy秀智 - SObeR(2018年)

在網路上搜尋的話,會發現韓國音樂常常被人指出抄襲。關於這點,吧主也覺得有些音樂相似度那麼高不可能聽不出來,究竟為什麼要這樣倉促的發行新歌,造成藝人形象的損傷,這點就不知道了...但是可以確定的是,就算真的是抄襲,粉絲還是喜歡自己的偶像唱歌、跳舞,說不定這也是為什麼韓國經濟公司在版權問題上比較大膽了?

P.S.這邊必須說明一下,除非歌手本人宣稱他創作了那首有抄襲爭議的歌,不然造成歌手人氣、聲望下降真的挺冤枉的!歌手不知道自己的新歌就是製作人O來的,所以不要遷怒於歌手喔!

感謝大家看完以上的亂亂猜,也歡迎在下面留言分享你們聽過哪些相似度超高的歌曲!

留言

  1. 超過固定音節就不是致敬而是抄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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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篇文有多半都是憑實力翻唱給華人或在地人
    讓大家都聽得舒暢順耳
    還真不知道這樣的抄襲定義
    會不會太攏統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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